⑴在主管院长领导下,根据人事工作政策、制度和有关规定,担任人事调出、调入工作。
⑵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、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,参与护士长以上干部任免的考核工作,为医院选用、提拔、配用、使用干部提出参考意见。
⑶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,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、晋升、奖励和调整工资的意见。
⑷按照国家规定,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、退休、离职休养工作。
⑸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、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、人员鉴定工作。收集、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,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。
⑹负责人事监察和劳动纪律管理工作,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劳动纪律检查,对违章违纪情况进行调查,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。